鼓勵優秀學生留在本校直攻碩士課程,本校特製定「學碩士五年一貫學程辦法」,以激勵學生能更加勤奮學習並達到縮短修業年限的目的。此辦法規定:大學部學生 入學後,各學期表現優良者,得於二年級下學期註冊前向各系所碩士班提出申請。取得預研生資格後,大學部學生必須於四年級取得學士學位,並參加本校碩士班甄 試或考試,經錄取後始正式取得碩士班研究生資格。